健康產品(品牌)評價認定規范、保健用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等四標準通過國家團體標準信
2018年1月1日起實施,該法第二條:“標準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從法律上進一步明確了團體標準地位。國家鼓勵學會、協會、商會、研究會、聯合會等社會團體協調相關市場主體共同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團體標準。
日前,由河南省健康產業發展研究會、河南省進程健康文化有限公司及張澤書、李欽、郭敬東、練嵐共同起草的“健康產品(品牌)評價認定規范——第1部分:評價體系、健康產品(品牌)評價認定規范——第2部分:標識與銷售、保健用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健康產業研究建設考核認定標準”四標準通過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的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發布并承認。
“健康產品(品牌)評價認定規范——第1部分:評價體系、健康產品(品牌)評價認定規范——第2部分:標識與銷售、保健用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健康產業研究建設考核認定標準”四標準,將由河南省健康產業發展研究會或委托第三方根據標準要求對企業生產及服務的產品(品牌)進行評價認證,有力推動了健康產業的發展和市場需求。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標準化工作方案》(國發[2015]13號)的文件,深入推進健康產業領域的創新工作,向會員單位提供更優質、更專業的服務,本著“凝心聚力、整合資源、攜手共進、服務社會”的旨,該會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民政部聯合印發《團體標準管理(試行)》(國質檢標聯[2017]536號)第三章第二十六條鼓勵各部門、各地方在產業政策制定、行政管理、采購、社會管理、檢驗檢測、認證認可、招投標等工作中應用團體標準;第二十七條鼓勵各部門、各地方將團體標準納入各級項評選范圍。有關要求,全面結合河南省健康產業生產、管理與服務現狀,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健康產業發展研究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試行)》,并于2018]年6月5日向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進行申報,初審通過后向社會公示30天。近日,該會接到國家標管委通知,已順利通過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認證注冊,并可正式在平臺上向全國全社會公布團體標準和發布團體標準化相關工作信息。
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是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的組織下建立的,主要用于發布團體標準化工作相關的政策、新聞和資訊,實現對社會團體和團體標準的信息發布和管理,為社會團體和搭建溝通交流的平臺。未來,團體標準將會成為社會團體履行行業自律、會員服務等職能的重要抓手。
- 標簽:保健用品的產品有哪些
-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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